保密十要項

2007年6月23日 星期六

很妙 不私藏秘密 又不能洩露秘密
萬一有人洩密 又要去探聽是誰洩露的秘密
而且這是第四週才交代的事項
意思是前三週可以到處跟人家說秘密嗎?

2 回應:

匿名 提到...

笨下士來解答
會有情報局的人來找出那個洩漏秘密的蠢貨

第4周的原因是
這個準則要在1個月內背完
這是第4周的課程
根本身實用性無關XD
(簡單說就是軍隊簡單的制約)

Unknown 提到...

腦殘...聽不懂 =口=