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6日在捷運上遇到專科時的好姐妹
(打了兩次都沒存起來,已經打得快沒FU了=_=)
總之一整個巧
我找她好幾年 她也找我好幾年
前兩天才提到離前一次最後一人聖誕
就是她陪著去看鐵達尼 過兩天就相遇到了
她還是一樣傻傻呆呆 我也是XD
我還以為我們是25日聖誕節重逢 兩人嗨了老半天
才發現是26日說XD
我的錢包裡 還放著跟她在雷門的合照
我的懶散個性 受她影響也很大(這樣好嗎?XD)
現在她變得很瘦、很美 加上很女孩子氣的雙魚個性
一定很受歡迎>//<
總之過兩天再約出聊 一定有很多好玩新鮮事!
晚上前男友打電話來 說交了個新女友 囧
(其實還沒正式交往) 嗯...小打擊=_=
有人跟我說 甩人的人沒啥權利難過
好吧 那就只准自己難過一天就好
現在(27)也的確好多了
反倒是另個人的話影響比較大
我講的就是我想的 別拿那複雜的思維套在我身上
別怪我不懂 我有試著想懂
只是對方不想讓我懂 我單方努力也沒用
25-26之2
2007年12月28日 星期五
張貼者:
Unknown
於
1:13 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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